红网时刻株洲8月21日讯(通讯员 许婷玉)8月18日上午,攸县住建局(人防办)将关于防空地下室必须“应建尽建”列入规划条件的告知函送达至攸县高新区与攸县自然资源局,并对其解释相关内容。
根据省政府令第297号人防工程“应建尽建”原则,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确保行业整治整改工作到位,各单位的城市规划和园区规划科室在进行土地规划和土地挂牌出让时,规划条件需明确人防设施按规范要求实施,防空地下室必须“应建尽建”。
来源:红网
作者: 许婷玉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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