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8月21日讯(通讯员 杨如 王晟)近日,株洲高新区出台《关于促进湖南•株洲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加速产业集聚,推进产业创新,全面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整体附加值,扩大产业规模效益,在产业深度和高度上取得突破。
《办法》全文共二十条,其中对于企业落户、租金补贴、装修补贴、税收、引才奖励、用工输送奖励、高管奖励、培育人才奖励、品牌建设、信息平台搭建多个方面的政策扶持做了详细规定,并设立中介人招商、企业上市奖励条款。
其中,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媒体HRoot上一年度权威发布的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强、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0强或中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类型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控股子公司入驻满一年,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运营奖励。
入驻机构每年累计向区内企业推荐就业人数在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上、200 人以上、300 人以上、500 人以上,务工人员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且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经高新区劳动人事 局认定后的分别给予 5 万、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8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入驻机构为高新区企业培育技能型人才。凡经区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入驻机构培训,获得的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分别按每人5000元、2000 元、500元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的培养奖励。
对自主研发或合作开发且在产业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人力资源信息化平台,经考核后,可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的一次性专项补贴。
此外,《办法》还对企业的品牌建设、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和企业上市等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和补贴,进一步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
目前,湖南·株洲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在全面加速硬件设施建设,《办法》出台后,将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园区投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全力构筑人力资源服务高地。
来源:红网
作者:杨如 王晟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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