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一角。
红网时刻株洲8月12日讯(通讯员 李放鸣)初秋时节,攸县宁家坪镇坪台村天台山景区,棉花冲至蝉家冲一带的数里青山连成一片,林涛翻滚,青翠欲滴。深入林区后,发现树径20公分以上的杉木林大径材为数不少。村支书王吉元无不自豪地说:“那年搞林改,我们打着‘擦边球’坚持村集体林场公山不下户,如今这1500多亩用材林已蓄来村集体资产近1000万元。”
据了解,宁家坪镇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期就办有乡村集体林场,90年代进入收益期,曾成为乡村集体经济的“半壁江山”。而在2010年前后开展的“林改”工作中,上级曾明文要求:“对目前仍由集体经营管理的山林将权益明晰到户,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因此,乡村集体林场纷纷实行“青山拍卖”而解体。而地处乡域中心地段的坪台村,人多山少,加上昔日“农业学大寨”,处处开荒造地,山界早已变得模糊不清。所以“林改”中难以清山划界,不得不统一暂留村里续作公山。而毗邻的坪龙村情况类似,村林场林木正茂,村内舍不得“化整为零”,硬杠留村。至2011年坪台和坪龙两村合并后,共保留了村集体林场公山达1530多亩。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数年后,凡公山到户的原乡村林场的林地,除极少数的大户经营外,其它的由于青壮年劳力的长年外出务工经商,不少农田荒芜,更无暇顾及那几亩薄山,早已荊棘成湖,林木不再。而坪台村秉着持续发展理念,采取各种措施强化管理,对幼林进行“清蔸亮脚”,加强抚育,迅速成林;中林定期间伐,实行集中蓄积增材。林场划为4个片区,委派专人进行防火防盗的常年性管护,未发生火灾。实行封山育林,不随意申请批砍山上林木。
因此,到目前为止,该村拥有的1532亩的松杉林,按现有的蓄积和市价计算达到了978万多元的村集体资产。
来源:红网
作者:李放鸣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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