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7月28日讯(通讯员 肖敏娜 付雅君 陈达利)“多亏了你们做工作,讲道理,让我们两家心里的怨气都消了,真心感谢检察官呀!” 7月23日,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内,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曾某毛对检察干警感激地说到。
曾某毛口中的“官司”要从一块地说起。1996年,天元区群丰镇长岭村九组将安坡里的茶油树承包至彭某力、曾某毛等几户人家,并规定地随树走。2016年,本案的被害人彭某力在修房时毁损了本案的嫌疑人曾某毛家的茶油树并占用茶油树地,经过村里调解,将两家的承包范围重新划线。2019年6月,彭某力在茶林修葺围墙时再次占用了曾某毛家的茶油树地,曾某毛感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遂找彭某力理论,由于双方言语不和,不欢而散,曾某毛一气之下纠集另一嫌疑人彭某雇佣挖机将彭某力家的围墙推倒了约20米。2020年6月,公安机关将此案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移送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此案的检察干警在详细了解案情的起因经过后,发现这虽然是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案件,但根源还在邻里土地纠纷上,且被害人有错在先,单纯就案办案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甚至可能激发更大的矛盾,本着恢复社会和谐的原则,检察干警决定进村组织双方调解。
7月17日上午,该院检察干警联合当地村干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从法律、道德、人情等多个层面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和解释。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就土地纠纷达成协议:彭某力赔偿因修房、修围墙毁损曾某毛家茶油树所造成的损失2200元整、曾某毛在收到全部赔款后不再与彭某力家纠缠被毁损的茶油树及占用的茶油树地。介于土地纠纷得到解决,双方的矛盾得到化解,彭某力不再要求曾某毛赔偿围墙被毁的损失,并自愿与彭某、曾某毛刑事和解。该案的成功和解,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红网
作者:肖敏娜 付雅君 陈达利
编辑:龙琦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