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城市五区城乡低保水平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不低于600元,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676元提高到不低于78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将城市五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100元/月,五县市区(渌口区、攸县、茶陵县、炎陵县、醴陵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0元(渌口区65元)提高至80元/月。
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已发放以前月(季)度资金的,从执行时间节点开始补发。新的标准将惠及近2万困难群众。
来源:株洲民政
作者:王润琪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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