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6月3日讯(通讯员 刘玉桂)6月1日,茶陵县交警大队在县城各主干道红绿灯路口等地,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骑乘摩托车上路不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由于缺少头盔的保护,头部往往会受到重创,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在交通事故死亡中占有约80%的比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目前,仍有一部分摩托车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骑乘摩托车上路未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受到一次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请一定佩戴好安全头盔。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桂
编辑:龙琦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