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曹缇 株洲报道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就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株洲市政协委员彭志所关心的大事。2019年,彭志提交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为株洲的乡村振兴出谋划策。
提升村民的自治理念
新时代背景下,要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乡村生态宜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加凸显。
彭志是炎陵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他经常在基层走访调研,发现多数地区村民自治组织机构不健全,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差,而且村民自治组织一般规模很小,无法很好地管理村内公共事务。
“必须加快提升健康发展的村民自治观念,培养村民的主人翁思想。”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彭志建议,应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2018年炎陵县评选了十位“新时代乡贤”并择优向市推荐,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出台配套的宣传和推动措施,帮助形成尊崇乡贤的浓厚氛围,也为培育乡贤文化创造条件。
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人居环境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常态化和规范化。应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资金问题是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保障。”彭志对此深有感触,“应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原则,合理确定政府、村集体和农户出资责任,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并承担相应建设和管护职责。”
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涉农工程项目;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通过与农户签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规范村民行为,实现对环境的长期有效管护…...经过调研,彭志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9月,株洲市召开了改善农村人居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推进株洲市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决策层面更是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到“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来组织和实施,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为“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切实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机制。
环境整治久久为功
提案提交后,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响应。2019年,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公开了回复意见。
“关于提升村民自治理念的建议”方面,株洲市农业农村局答复要凝聚乡贤力量,通过“新时代乡贤”评选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让德治之花在乡村不断盛开;建立健全乡贤库,为乡村发展注入人才资源和资金流,助推乡村振兴;搭建乡贤文化阵地,目前,全市已建设2000余个 “小广场、小书屋、小讲堂”,“乡村文化墙”覆盖率达到100%,以此作为弘扬倡导文明风尚、放大乡贤文化的主阵地,把服务送到村民“门口”,把文化种到村民“门前”。
“关于探索多种筹资渠道的建议”方面,株洲市农业农村局表示,目前正在探索并形成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项目整合、政策激励、群众参与”的新路子,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2019年,炎陵县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共计4303.9万元;茶陵县前两季度已投入项目资金2986万元用于村庄清洁行动、乡村绿化、垃圾治理等;攸县成功申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奖补项目,总资金量约2500至3500万元;荷塘区投入6000余万元启动了茶马线提质改造、仙庾片区自来水、污水处理厂建设。
株洲市按照中央、省委的安排部署,采取“部署落实到位、重点整治到位、示范创建到位、推进力度到位、政策激励到位”等有效措施,持续发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市100%的村实现长效保洁,90%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现有效整治,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完)工比例达到50%,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58%,农村卫生厕所比例达到87%。
来源:红网
作者:曹 缇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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