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4月10日讯(记者 苏莉雅 通讯员 陈章蓉)4月10日,记者从株洲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秋季入公办幼儿园的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
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此次保教费收费是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株洲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后作出的调整。调整自2020年秋季学期执行,调整幼儿园保教费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的原则。
据了解,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由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构成。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根据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应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若幼儿入园后因故中途转园、退园或请假,要求退费的,保教费和住宿费按月计退,伙食费按周计退。
此外,公办幼儿园伙食费实行价格备案管理,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一经备案,不得随意上调,确因物价大幅度上涨需上调收费标准,必须向价格主管部门重新报备后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苏 莉雅 陈章蓉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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