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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云龙财政:加大保障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
2020-02-24 16:33:01 字号:

红网时刻株洲2月24日讯(通讯员 何宗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和项目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株洲云龙示范区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区财政“真金白银”加大保障力度,全力促进各企业和项目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指导企业和项目落实防疫措施。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派驻防疫联络员,防疫联络员工作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协助企业做好疫情期间安全防护工作。

给予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防疫物资补贴。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或上年度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根据2020年2月20日及以前上岗人数,按6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单位防疫物资采购资金补贴。

提供免费快速检测和给予核酸检测50%的财政补贴。对区内所有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外地返岗员工,提供免费快速检测和给予核酸检测50%的财政补贴,并免费采样和送检。

给予返岗员工交通补贴。疫情期间企业和重点项目员工来源地较集中(30人以上)的,组织专车、专员、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点对点"包车接送,包车费用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给予返岗员工稳岗补贴。对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或上年度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返岗复工员工,且能稳定就业6个月的,在2020年2月10日至2月20日期间返岗的,按照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由企业统筹补贴至员工;在2020年2月21日至2月25日期间返岗的,按照1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由企业统筹补贴至员工。

给予返岗员工就餐补贴。从区内优选具备条件的餐饮企业,对口提供餐饮配送,从2020年2月20日起至3月1日止区财政按10元/份给予餐食补贴。

给予企业招工补贴。对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或上年度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2020年2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招工实行奖励,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300元标准补助给企业,每家企业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降低企业租金成本。对承租区资产类生产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成创业团体等,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3个月租金。

减免税收。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公益性组织、政府部门、疫情防疫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的物品和现金,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对疫情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按照规定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减免疫情期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相关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区内工业企业及其项目,省级以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市级和区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

来源:株洲云龙示范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何宗佑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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