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8月27日讯(记者 苏莉雅 通讯员 王亚)昨日,昨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9年秋季株洲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事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规范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开学在即,你家孩子要交多少呢?
严禁强制学生定购校服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或自带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等。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免费提供的小学1至3年级同步教学实践训练,仍按原规定执行。
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1000元/期,其他高中800元/期
《通知》规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 1000 元每期,其他高中为800元每期;普通宿舍按每生每期300元收取,经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认定的公寓式宿舍按核定标准执行。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本费、作业本费,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新生入学体检费。
来源:红网
作者:苏莉雅 王亚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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