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7月13日讯(通讯员 李纪宣)7月12日,湖南省醴陵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纪律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督查的实施方案》,并成立5个督查小组,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片深入镇(街、区)开展督查。同时,对市防指各工作组和各防汛责任主体部门单位在防汛应急响应期间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督查督办工作从7月12日开始,采取集中督查与适时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现场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现场一线,通过查记录、查资料、查款物等方法,重点加强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情况、各级党员干部在岗在位履职尽责情况、落实镇村水库第一责任人等制度情况、资金物资下拨发放领取使用情况、组织危险区域人员安全转移和受灾群众帮扶救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方案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防汛抢险救灾上来,严明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工作纪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查防结合,确保全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督查工作要严肃认真、敢于较真;督查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厉行节约,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督查小组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在防汛抢险救灾中违反各项制度纪律规定,尤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防汛抢险救灾决策部署的行为;对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贻误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造成损失的行为;对截留、挪用、私分防汛抢险救灾资金、物资等行为,要依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来源:红网
作者:李纪宣
编辑:胡芳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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