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2019年度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已经完成,共为全市37.1万缴存职工支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9892.71万元,比去年增加2694.21万元,同比增长15.67%。缴存职工人均结息金额为536.19元。
根据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计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中心对缴存职工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住房公积金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吴楚 蔡欧亚
编辑: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