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3月20日讯(通讯员 王飞虎)3月19日,炎陵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跨县涉农涉民生案件,承办法官携当事人一起,耐心主持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2014年起,段某响应国家号召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水稻三百多亩,成为当地的种粮大户,凭借生态绿色的优质稻谷,将产品远售全国各地,为当地农业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就在快速发展农业生产的时候,有一外地收购商拖欠售粮款20多万元,段某一直为此事头疼不已,先是在付款时间上让步,后是在售粮款金额上再次让步,但却一直未能收回该款项。无奈之下,段某诉至法院,希望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起诉后,被告一直避而不见,就连法院的传票也无法送达。
承办法官经过一番深思后,决定邀请段某同去被告的公司进行送达并进行现场调解,不料,见到被告时,段某窝在心中多年的怒火和委屈一时失控,双方争得面红耳赤,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甚至准备大打出手。见如此情形,承办法官及时地用自己的身体将两人隔开,并立刻组织人员将双方进行隔离。
承办法官先是一番安抚,将双方的情绪稳定下来,然后从企业的信誉、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双方的处境几个方面与原被告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长谈。段某对被告企业的不容易表示理解,对自己的过激言行也表达了歉意,被告也了解到段某的处境,认识到了自己拖欠货款给对方带来的不良影响。在双方平心静气的协商下,被告为表还款诚意,当场筹措了2万元资金交于段某,随后两人根据协商内容签订了调解协议,终于尽弃前嫌,握手言和,压在段某心头多年的冰块终得融解。
近年来,我国的新农村、新农业发展如火如荼,农业发展走上了规模化、企业化的道路,伴随而来的法律风险也有所增加,炎陵法院充分发挥能动性,立足审执职能,主动为新型农村、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王飞虎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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