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2月21日讯(通讯员 刘织平 李欣钰)为了让“祖国的花朵”,在卫生安全的校园环境中茁壮成长,这份《学校卫生提示函》,家长朋友们、老师们都要收好咯。
加强传染病防控预防聚集性疫情
学校需成立重点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确定疫情报告人,并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为了避免传染病在校内聚集发生,学校要保持教室、寝室、图书馆等人群密集场所通风换气,定期开展清洁消毒。
加强学生晨午检、住校学生健康巡查以及因病缺勤学生登记随访和结核病防控工作,若发现师生中出现发热、咳嗽、出疹、腹泻等健康状况异常者,应及时就医诊治。
加强食品饮水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
食品饮水安全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点,要做到分工明确,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食品饮水安全。
学校要加强食堂和商店的规范管理,禁止食堂使用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
使用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含安装直饮水机)的学校应于开学前对水质卫生指标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水源,应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使之达标。
学校需要对使用的饮水机、桶装水进行统一检查、清洗和消毒,凡发现桶装水标签不全、水质颜色异常、气味不正、口感不纯或启封已久,不得继续使用。
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树立防病卫生意识
开学后,学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宣传教育,加强对诺如病毒、流感、水痘等重点传染病知识的宣传,使学生了解传染病的相关知识,树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自我防护意识。
学校要积极组织师生开展以校园环境整治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活动,做到校园内所有场所清洁扫除不留空白,环境整治不留死角,帮助学生树立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开学前,为确保我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广大师生的卫生安全,市卫计局法规股、市疾控中心、市卫计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对全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新的学期,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法问题,及时督促学校落实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查处,查处结果将通报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来源:红网株洲站
作者:刘织平 李欣钰
编辑:颜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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