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桌餐”“私房菜”等
无证无照餐饮单位专项治理的公告
“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存在重大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容易滋生“四风”和腐败问题,影响群众生产和生活,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根据《食品安全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按上级有关要求,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税务局决定从2018年8月中旬至11月底,在全市开展“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单位专项治理,对隐藏在居民小区、商业楼宇、私人会所等场所,从事“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治理,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单位,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净化群众生产和生活环境,切实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非法经营。
二、 “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的房屋提供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提供非法经营场所。
三、对“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单位专项治理中查处的严重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信用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欢迎群众举报“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经查处属实的,依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食药监稽〔2017〕67号)等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12331(食药监)、12315(工商)、12366(税务)
株洲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株 洲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株 洲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株 洲 市 税 务 局
2018年8月16日
来源:株洲市食药监局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