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8月1日起,女职工生育津贴、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启动新申领流程。今后,申领人只要跑一次,就能把生育津贴给领了。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以后办理生育津贴单位将不需要开具收据,申请表改为申领表,具体详情可上“株洲市人社局官网 (http://rsj.zhuzhou.gov.cn/)”查询,并在办事指南中下载相应表格即可。
【新闻链接】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调整为158天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8年5月1日(婴儿出生日)起,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新增加的60天产假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生育保险对合法生育的参保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标准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调整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的产假不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赵露 钟齐
编辑: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