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7月20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黄小平)今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教育仪式,邀请被不起诉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公安机关承办人、社工组织代表等人参加。
被宣布不起诉的小明(化名)是一名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在株洲市石峰区某小区先后五次盗窃了韵达快递等三个快递公司共计15个包裹,涉案价值为1200余元,依法应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因小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经征询公安机关和被害人意见,均同意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给小明一个考验期,也是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宣布教育仪式上,承办检察官详细分析了小明走向犯罪的原因以及从中应吸取的教训,对小明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提出了具体要求,其父母也深刻反省了自己在对小孩教育方面的缺失,法律援助律师和社工代表也对小明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宣告会后,天元区检察院、株洲市大同社工服务中心与小明共同签订了考验期内的跟踪帮教协议。
据悉,天元区检察院积极贯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少捕慎诉”的原则,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邀请多方人员在专门设立的不起诉宣告室参与对其训诫和教育,增强宣布不起诉的仪式感和严肃性,以及通过与社工组织签订跟踪帮教协议等方式,多措并举预防被不起诉人再次犯罪。近年来,该院被不起诉人重新犯罪率不足1%,成效显著。
来源:红网株洲站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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