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市教育局发布严正公告

近期,有多名家长反映接到我市几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员的电话,涉及虚假宣传并夸大其词做出招生许诺等现象。市教育局核实相关问题线索后,已约谈相关民办学校负责人并责令改正。

在此,再次重申招生纪律,请全体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引以为戒,共同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招生环境。

株洲市教育局、中共株洲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已于4月29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提示(一)》: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对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违规处理。对违规学校,将依法对学校作出警告、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在此,也对初三毕业生和家长发出重要提醒:

一、株洲市教育局已通过多种官方渠道开展2025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报考宣传工作

“株洲教育微信公众号”关于志愿填报、指标生政策、学业水平考试问答、招生政策解读(视频版)、三考工作安排等推文和视频点击量已超过10万+。

《2025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报考指南》免费发放给城区的所有初三毕业生。

请各位学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个别学校的招生人员,以免上当受骗。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遵循以下准则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须经“中招系统”审核、抛档、录取,未经“中招系统”抛档录取的学生,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执行属地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跨区域招生。

3.严禁学校作出任何录取承诺,严禁违规提前与考生家长签订录取协议或发放预录通知书,严禁收取预录费,严禁将录取分数与收费挂钩等。

4.严禁任何学校以高额钱物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5.严禁招收择校生、借读生以及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三、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电子邮箱:jyjjjz2025@163.com

市教育局基教科 22663715

市教育局民办科 22663621

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并查实的,将对相关学校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

株洲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9日

来源:株洲市教育局

编辑:苏莉雅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头条
  • 时政
  • 社会
  • 民生
  • 部门·株洲
  • 区县(市)
  • 教育
  • 医卫
  • 乡村振兴
  • 财经
  • 房产
  • 红观株洲
  • 图片
  • 视听
  • H5
  • 活动
  • 公示公告
  • 问政株洲
  • 红网论坛
  • 记者文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株洲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