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促进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根据《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13条的规定,市文明办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收集制定了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10条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朋友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公示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8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市文明办,0731-28680249。邮箱:zzswmb@88.com。
2025年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
1.在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粪便;
2.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
3.车辆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等应急车道;
4.不文明上网,不理性评论,造谣传谣;
5.高空抛物;
6.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7.不按秩序排队;
8.不文明施工;
9.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涂乱画、乱张贴小广告;
10.驾驶机动车辆不主动礼让斑马线。
株洲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1月1日
来源:株洲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编辑:曹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