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全省未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10年以上老旧客车实施停运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10年以上老旧客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保障春运安全生产,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对老旧营运车辆管控,现对全省10年以上老旧营运客车未完成排查并整改到位的车辆,实施暂停营运。
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排查整治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10年以上老旧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部完成的仅有岳阳市、怀化市;完成比例不足60%的市州有: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娄底、湘西。到目前未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审核确认的车辆有704台。
2、排查整治最后时限。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10年以上老旧客车排查整治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各市州要切实行动,全力以赴督促企业完成辖区车辆排查整治任务。
3、对未完成整治的车辆纳入全省重点监管。
对未完成整治的车辆禁止参加2025年春运运输生产。从2025年1月24日0时起,纳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对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辖区未完成排查整治的老旧客车应下达停运整改通知书;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在三级协同系统中对上述车辆停办所有业务。同时省“两客一危”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应停未停车辆进行轨迹判定,纳入“车辆异动”警情考核,辖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纳入安全监管执法处理。
4、每日上报整治完成情况。
自2025年1月24日至28日每天下午17点前,各市州逐日汇总已经完成的老旧客车排查整治的情况,每日情况同时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监管中心和城乡客运管理科。局城乡客运管理科汇总全省车辆排查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解除停运管控,恢复春运运输业务。
请各市州级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完成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在系统中予以确认。车辆信息确认和隐患排查整治确认操作流程图见下图。
来源: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监管中心
编辑:聂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