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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总工会面向全市招募职工志愿者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株洲市职工志愿活动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发挥工会作用,壮大职工志愿者队伍,株洲市总工会现面向全市招募职工志愿者。相关事项如下:

招募对象

全市广大职工。市总工会本级负责招募株洲市职工志愿者服务队,面向市本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所辖产业工会、行业工会、派出工会工作机构、直管企事业单位工会在职干部职工招募100名志愿者;各县市区总工会、株洲经开区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地职工志愿者招募。

招募要求

职工志愿者是指乐于奉献、友爱互助,不以盈利为目的和自愿以自己的时间、智力、技能等资源开展为职工服务的工会会员及职工。因此,职工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职工;

(二)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三)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职工志愿者服务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意识;

(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能按要求参加志愿者培训和志愿服务活动;

(六)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展现株洲市职工的良好风貌。

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文明创建、普法宣传、劳动权益保障、社区服务、关爱特殊群体、安全生产宣传、文体活动、婚恋交友、法律服务、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活动。

报名方式

(一)符合招募要求者均可自愿报名,需所在单位工会或属地工会盖章推荐,每名志愿者须填写《株洲市职工志愿者注册登记表》(见附件)

(二)市本级职工志愿者请将株洲市职工志愿者注册登记表(电子表格和扫描版)发送至市总工会宣教部邮箱zhzhgy@sina.com进行报名。各地工会会员根据隶属关系,到所在地总工会报名。各县市区工会、株洲经开区工会工作委员会需将志愿服务队伍名称、志愿者名单提交至市总宣教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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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职工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市总工会宣教部电话:28686138

志愿服务联系人:黄金 13055110222

来源:株洲市总工会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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