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将芦淞区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布如下,并温馨提示广大家长:
一、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
理性选择“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不要选择列入“黑名单”机构及无办学许可证的非法办学机构。报名前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看机构是否证照齐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内容、收费情况,机构办学地址是否与登记情况一致,避免隐形变异培训,警惕以“托管”“家政”“夏令营”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培训。
二、合理安排培训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禁止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在暑假期间,请家长务必做到不让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正常教学时间重叠,线下培训的结束时间不得迟于晚上8点30分,并且不得布置作业。
三、规范缴纳培训费用
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预收费已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为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或续费,勿私下通过其他方式向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请务必注意缴费总金额,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四、监督校外培训行为
自觉抵制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文化传播、托管服务”等名义进行无证无照的违规培训辅导,以及一些机构和个人在住宅小区内违规组班开展的“一对一”“一对多”上门家教等隐形变异的违规学科类培训。若您发现任何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欢迎拨打芦淞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芦淞区教育局监审室(0731-28580503)
校外教育培训监督股(0731-28580885)
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个人隐私,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
郑重提醒各白名单机构举办者:必须依法依规办学、诚信经营、向学员和家长提供优质服务;必须严格执行“双减”政策,杜绝利用周末、节假日等违规时段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等各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必须通过全国监管平台收取培训费用,杜绝“体外循环”、逃避资金监管。
郑重提醒有意向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仅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的人员:必须依法获得区教育局的行政许可、开通全国平台资金监管,方可招生办学。
郑重提醒广大业主、物业:不要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或个人从事违法校外培训。《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校外培训活动的情况存在,仍为其开展校外培训提供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第十四条规定: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更新时间2025年6月10日)
附件2:(更新时间2025年6月10日)
来源:芦淞区教育局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