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对电信网络诈骗冻结的涉案账户进行筛查,梳理出一批符合返还条件的涉案资金,现依法对涉及返还的账号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图片

现对以上涉案冻结资金返还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公告期间,受害人、其他利益关系人对返还冻结资金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提出,未在本公告期内主张权利的,公安机关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警官肖警官

联系方式:0731-28683516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政法路

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

2025年6月17日

来源:芦淞公安

作者:芦淞公安

编辑:聂千川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头条
  • 时政
  • 社会
  • 民生
  • 部门·株洲
  • 区县(市)
  • 教育
  • 医卫
  • 乡村振兴
  • 财经
  • 房产
  • 红观株洲
  • 图片
  • 视听
  • H5
  • 活动
  • 公示公告
  • 问政株洲
  • 红网论坛
  • 记者文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株洲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