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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27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蒋智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来源:株洲市人大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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