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炎陵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鹿原镇金花村庄埠组一民房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接报后,县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鹿原镇人民政府赶赴现场执法,发现举报问题属实,并锁定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行为人为该村段某某。
经查,段某某在该民房共非法存储礼花331箱、闪光雷13箱、小型烟花3箱、鞭炮377件、盘鞭炮8880型13盘、8870型23盘。县应急管理局现场执法人员认为该民房未安装防静电、防火、防雷设施设备,周边临近多所居民住宅,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存在严重威胁周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危险等因素,当场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扣押,后移至炎陵县供销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仓库内存放。目前,县应急管理局已将案件移交县公安局进一步查处。
12月23日,该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霞阳镇人民政府在霞阳镇星光村高冲组一民房内查获大量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计礼花383箱、闪光雷93箱、小型烟花26箱、鞭炮338件、加特林10件,并锁定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人为陈某某。该案目前由县公安局直接办理。
12月24日,该县应急、公安部门和十都镇人民政府在十都镇晓东村桃源大道一民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的一批烟花爆竹,并锁定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嫌疑人为李某某。
当前,正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所抬头,炎陵县加强了宣传力度、执法力度,开展新一轮“敲门行动”“上路行动”,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并落实奖励,让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株洲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