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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 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近日,株洲市委书记曹慧泉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精神、李希同志在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11月22日省委常委会精神、《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对村巡察工作质效的十条措施》及《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对下一步巡察工作作出部署

要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巡察本质上是政治巡察,是党的巡视制度在基层的延伸。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把对村巡察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抓,充分了解基层党组织的运行情况,为选人用人提供有效的参考,客观把握基层实际,为换届提前把脉。

要切实提升巡察质效。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把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统计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把同级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融为一体,统筹开展好常规、专项、提级巡察,特别是要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基层减负等结合起来,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要抓好抓实问题整改。要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要适时开展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看阶段性完成事项是否持续推进,未完成的事项是否取得了明显成效,已完成的事项是否有反弹,是否同类同改、以点带面抓整改。要与大数据预防腐败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大数据监督应用,加快构建运用大数据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机制体系。

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财政、统计、金融、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加强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增强巡察干部的“斗争本领”,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来源:湖南巡视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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