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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7月31日,株洲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跃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波、余群明、欧阳瑞丰、李余粮,秘书长兰军出席。副市长唐文发、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蒋智勇、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黄燕列席相关议题。

会议表决通过了《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3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3年度市级财政决算。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决算发现问题整改,增强法治意识、过紧日子意识、绩效意识,积极稳妥防范风险,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保持定力攻坚克难,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聚焦重点任务,抓好项目建设,大力招商引资、全面促进消费、守牢安全底线,全力冲刺全年目标。要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株洲市侨资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准侨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要进一步强化开放意识,持续引才引智。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事项。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邓伟勇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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