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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致中考考生和家长的公开信

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致中考考生和家长的公开信

各位中考考生、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严肃普通高中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保障广大考生和家长权益,现就株洲市城区2024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在“株洲市2024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经中考招生系统抛档录取的考生,方可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学校以高额钱物奖励、免收学费、预交学费等方式承诺录取的行为均属于违规行为。学校在中考招生系统之外擅自录取的考生,其录取结果无效,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没有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7月14日可以在“株洲市2024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征集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根据民办普通高中剩余招生计划,按照考生中考学科总分由高到低排序,遵循学生的志愿,确定录取名单。

3.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以及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五个维度有D等的考生,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和超计划招生。请家长朋友不要轻信“包办学籍”等无法兑现的承诺。

4.民办普通高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以举办所谓的单招班、大专定向培养班等名义招生。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单招培训属于非学历培训,不是普通高中或中职学历教育。入读培训机构开展的单招培训,无法取得高中学籍,也没有高中毕业证,个人档案将缺少高中阶段的材料。

5.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以株洲市教育局官方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科学理性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征集志愿,切勿轻信个别学校、社会招生机构和非法中介的违规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株洲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3日

来源:株洲市教育局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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