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胡长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领导胡波、唐文发、朱胜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株洲市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开展全市社区矫正联合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5家单位作交流发言。
胡长春指出,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会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密切协作,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法》,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始终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胡长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把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要把握方法策略,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水平,帮助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使其顺利融入社会,确保社会平安稳定。要强化保障支撑,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社区矫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协调统筹、指导督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齐抓共管能力水平。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周圆 殷俊
编辑:任欣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