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九方中学,是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01年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省重点中学, 2004年,被确定为湖南省示范性高级中学,2007年学校被明确为正县级事业单位。
学校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毗邻“千亿轨道产业群”,环境优美,社区繁华。学校现有教学班级30个,学生近1500名,在编在岗教职工134人。学校是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学校高考成绩稳居市区前列,连续多年获株洲市高中教育质量建设先进单位。“宏志班”团支部被团中央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因发展需要,学校2023年计划招聘教育英才1名(有编制)。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我校于2023年4月21日14:30-17:30,在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B112大厅设置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第二批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纸质表(见附件,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谈之后进行,根据面谈环节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谈:由我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说课)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能进入签约环节。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面谈:于2023年4月21日14:30-17:30在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B112大厅进行。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面试(说课):于2023年4月22日在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说课成绩排名先后(说课成绩相同,面谈成绩高者入围),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有放弃资格者,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应聘人员准备好三方就业协议。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按应聘同一岗位说课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咨询电话
13873348260、0731-28788801;邮件请发654225145@qq.com(谢老师)
株洲市九方中学
2023年4月10
来源:株洲市九方中学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