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市委部署,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园区提级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6个常规巡察组、2个提级巡察组分别向市司法局党组等12个市直单位党组织、株洲经开区等9个产业园区进行了现场反馈。
被巡察市直单位分管联系市领导出席相关反馈会,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关于抓好政治巡察,特别是巡察整改的指示精神,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别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责任抓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有的理论武装不深入,政治学习不到位;有的紧扣大局抓工作不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有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有的“两个责任”没有压实,清廉单元建设推进不力;有的“四风”问题禁而未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有的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和招投标领域存在乱象;有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有的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有的落实上轮巡察反馈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甚至出现整改问题反弹复发倾向。
反馈强调,各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紧扣市委要求、事业发展、纪律规矩,通过巡察整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体推动解决新发现的问题和以往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把巡察整改与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大力培育制造名城、加快建设幸福株洲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株洲反馈问题整改、“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和“两个年”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真改实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机构将建立问题台账,适时开展巡察整改监督和评估,有关情况将向市委汇报,作为被巡察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陈正明 朱荀
编辑:曹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