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2日讯(通讯员 王郁兰)“感谢法官为了我的案子尽心尽责!看见你们这么认真负责,我真的太感动了!”台胞刘女士来到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向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邹晓明送上鲜红的锦旗,表达自己真挚的谢意。
赠送锦旗。
6月7日,天元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台胞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也是天元区法院调解的首例涉台胞民事案件。
原告刘女士通过网络平台向被告株洲某公司购买价值165000元的产品,被告仅向原告快递价值30000元的货物,剩余135000元的货物并未向刘女士邮寄。刘女士多次要求被告送货,但被告拒绝履行义务。后刘女士无奈让被告退款,仍被拒绝。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刘女士诉至天元区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货款。
案件受理后,天元区法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充分做好调解准备工作,承办法官邹晓明与当事人进行庭前沟通,查明了案件事实,了解双方态度,厘清争议焦点,为案件调解成功奠定了基础。
调解过程中,邹晓明重点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法理情齐下,向其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利害关系,辩法析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和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案得以当庭妥善高效化解。
这起涉台胞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更维护了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同时得到了台胞当事人及群众的认可,维护了法律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王郁兰
编辑: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