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株疫防组发〔2022〕33号)的要求,下列企业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诺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完善了相关手续,决定同意于2022年11月19日起复工复产,具体名单如下:
株洲市金山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株洲旭航新材料有限公司、株洲伟翔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株洲质点展柜经营有限公司、株洲尚昌切削刀具有限公司、株洲市耀华电器配电设备有限公司、株洲海德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株洲忠艺牙科器材有限公司、株洲市力信工具材料有限公司、株洲市方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株洲齐力达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株洲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荷塘分公司、株洲富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华宇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湖南亚特电气有限公司、湖南兴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三一智能制造以及金属材料数字化加工贸易中心一期(二标段)。
请尚未复工复产的企业积极做好各项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株洲市荷塘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来源:株洲市荷塘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