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静默管理”规定致感染。11月3日,根据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从严加强静默管理的通告》(株疫防指告[2022] 10号)要求,芦淞区将建宁等街道作为重点防控区域,实行“整体封控、分级管控”方式,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感染者刘某未遵守相关要求,上午来到新百佳超市购物后,带着孩子在凤凰新城北栋6楼平台与多名小朋友聚集玩耍,家长则聚在一起聊天,下午继续邀约在同样的地点游戏聊天。因为没有遵守防疫要求,导致多人感染。
2、违规聚众吸烟致感染。感染者吴某居住地为高风险地区,当天晚上独自一人坐电梯下楼,到自家楼下A区5楼去吸烟,旁边有几个陌生人在一起聚众吸烟。吴某等多人不顾全市关于“非必要不出门”等静默管理要求,因不良生活习惯导致感染。
3、违反“来自高风险区人员第一时间报备及核酸检测”等规定致感染。某商业区服装售卖从业工作人员刘某,在知晓工作单位已被划定高风险地区后,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多次出入商业区,且未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直到社区开展排查后才接受了一次核酸检测,最终被确诊为阳性感染者。
4、违反“疫情期间不串门”的防疫要求致感染。在疫情期间,李某仍我行我素,无视防疫规定,到处串门,还到亲戚家聚餐,导致多人被感染,增加了传播新冠病毒的危险。
5、未按“规范佩戴口罩”的规定致多人感染。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刘某在某菜市场工作期间,忽视戴口罩的重要性,在已知晓周边已有区域被划定为高风险地区后,仍按往常一样未按规定严格佩戴好口罩,部分前来买菜的顾客,同样未正确佩戴口罩,导致多人交叉感染。
来源:时刻新闻
编辑:曹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