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报预测情况,依据《株洲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究决定:自5月19日18:00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突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加强巡查防守,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株洲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5月19日
来源:株洲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株洲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聂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