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家人们:
春雨杏花满清明,追思犹怨水烟轻。在这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里,为弘扬优良传统文化,倡树文明祭祀新风,让清明更添“清气”、更显“明净”,区民政局、区文明办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清”明心,过绿色清明
自觉摒弃焚纸钱、放鞭炮等旧习,倡导以鲜花祭扫、植树寄思、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故人。让清新雅致之风取代陈规旧俗之烟,让思念在湘江之滨、大京湖畔的蓝天白云下静静流淌。
二、以“安”为先,过平安清明
清明时节天干物燥,防火责任重于泰山。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山头墓地违规用火。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出行、礼让他人,让追思之路少一份拥堵、多一份从容。
三、以“俭”为德,过节俭清明
祭而丰不如养之厚。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多予陪伴,让“厚养”成为芦淞孝道的主旋律;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薄葬”成为时代新风尚。传承家风家训,讲述先人故事,让清明的意义回归本源,让芦淞“崇德向善”的人文精神在代代相承中焕发新光彩。
四、以“身”作则,过文明清明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践行者,带动身边群众自觉抵制陋习,共同守护芦淞的绿水青山和文明形象。作为株洲“时尚名城”“航空新城”的核心区,芦淞人更应以文明之举彰显城市气质,让清明成为展示芦淞风貌的亮丽窗口。
芦淞家人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以文明之举寄托哀思,以清风之气润泽清明,共同度过一个绿色、平安、文明的清明节。
芦淞区民政局
芦淞区文明办
2026年3月26日
来源:芦淞区民政局 芦淞区文明办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