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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株洲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株洲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株洲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9月24日中国共产党株洲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株洲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株洲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主动服务中心大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清廉株洲积厚成势,政治生态不断向好。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知责、担责、履责,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抓落实、奋勇争先,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制造名城幸福株洲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株洲日报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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