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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些场所,渌口区开展专项拆除行动

为深刻吸取衡阳市雁峰区“5·12”和衡阳市祁东县“5·24”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窗破网”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6月20日全面排查并全部拆除整治到位。

二、整治范围

所有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以及网吧、酒吧、KTV、影院、洗浴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场所。

三、整治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节选):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2.2.3规定(节选):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外,在建筑的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消防救援口。

各社会单位、业主及市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拆窗破网”的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拆除防盗窗(网)、广告牌(店招)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对于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对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进行强制执行。

株洲市渌口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来源:株洲市渌口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株洲市渌口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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