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原主任许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株洲市芦淞区委批准,芦淞区纪委监委对芦淞区龙泉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许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玲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部分工程项目中存在不依法公开招投标的违法行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许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芦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芦淞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许玲开除党籍处分;由芦淞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株洲
编辑:任欣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