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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开出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可减少或免于现场执法检查

6月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已于日前完成公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0家企业被纳入“正面清单”企业管理,可减少或免于现场执法检查。

此次推出的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主要针对环保管理良好的保民生、保供给、保建设的行业,通过少去或不去现场执法检查,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事业单位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事业单位“利剑高悬”。

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包括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的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近一年内已经进行过现场执法检查且无严重环境违法记录,或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建设领域的企业。

其他已经安装在线监控,且企业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在线监控数据稳定达标的企业,可不将其作为“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将其在线监控数据作为监管的重要依据,以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督为主。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对于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将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进行监管,对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以及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处理;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一旦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突发环境事件,将会被调出清单。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廖明

编辑:胡芳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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