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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参保企业缴费期限延至6月30日

新冠肺炎疫情下,众多企业面临各种困难,社会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为此,日前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支持社会经济和企业发展。

新措施规定,参保企业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延至6月30日缴纳费用,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续保截止日期从2月28日延至5月31日,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均不受影响。

株洲市医保局负责人表示,疫情期间,本市将免费救治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同时,该局已将新冠肺炎治疗用药和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规定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不能满足《新冠病毒费用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增药品需求时,医疗机构可先在网下采购应急使用。

除了保证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疫苗接种之外,市医保局还将延长特殊门诊待遇享受期,特殊病种门诊和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也将实行“长期处方制度。另外,因疫情无法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三个月内都可续保,定点医药机构的预留金考核也将取消。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王晖 周玮明

编辑:任欣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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