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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区跨江大桥中间车道两轮电动车摩托车禁行

3月16日,记者从株洲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获悉,市区跨越湘江的大桥已新增禁止两轮电动车、摩托车行走在中间车道的交通标线,请相关驾驶员注意不要违规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和摩托车都要在道路靠右行驶。其中,电动车在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则靠右行驶。现实情况是,部分两轮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骑行通过跨江桥梁时,“见缝插针”驶入中间车道,不仅影响通行效率,也增加了交通事故风险。

目前,在交警部门的组织下,石峰大桥、天元大桥、芦淞大桥、枫溪大桥等跨江大桥的桥面上,双向六车道的中间两个车道均设置了禁止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的黄色标线。

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在中环大道,以及城区所有双向六车道的道路上施划同样的禁行标线,提醒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靠右行驶。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沈全华 彭晚华

编辑:任欣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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