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希先
《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小册子原稿
在茶陵县档案馆,珍藏着一份中国工农红军早期重要领导人、革命先烈宛希先同志编写的《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小册子原件一份。
这本小册子,是2005年茶陵县腰陂镇土沙村农民陈这仔老人在将自家的老屋拆除重建时发现的,当年将这本小册子藏在老屋墙缝中的,正是陈这仔的爷爷,革命烈士陈善仔。
陈善仔系茶陵县腰陂镇土沙村樟陂人,1930年参加革命,任茶陵县樟田乡苏维埃政府少年先锋队队长,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时得到茶陵县委印发的《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1931年11月,他在家乡开展革命活动时被敌人发现,危机时刻将身上携带的《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藏进自家老屋的墙缝中,后来被敌人杀害,年仅18岁。陈善仔牺牲时未婚无子,陈这仔是按当地风俗其兄过继给他做儿子的陈明俫的大儿子。
这本《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共24页,除封页和目录外,有正文22页,每页纵长23厘米,横长15厘米,纸色为白、紫、蓝三种,纸质为细毛边纸,系刻板油印,行文自右至左直行刻写,字体工整,约9000字。封面注明“中国共产党茶陵县执行委员会印”。尾页注明“一九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希先编于茶陵”。
希先,即宛希先,湖北省黄梅县人,1923年参加革命,1925年任黄埔军校政治教员,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参加过北伐战争、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三湾改编增补为前委委员,任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政治部主任,深受毛泽东同志的信任和器重。1927年10月、11月,受毛泽东委派两次率领部队攻克茶陵城。第二次攻克茶陵城后,按毛泽东指示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茶陵县工农兵政府。1927年12月,为毛泽东在湖口处理陈皓一伙分裂军队的图谋、保存秋收起义的革命火种作出了重要贡献。1928年4月,朱毛会师后,先后任红四军第十师党代表、中共茶陵特别区委(县委)书记、湘赣边界第一届特委常委等职,1930年2月,在党内斗争中被错杀于江西省永新大湾。
宛希先编写《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缘于他自己的工作实践和毛泽东对他的鼓励。1928年10月,时任前委委员和特委委员的宛希先,被毛泽东亲自点名兼任中共茶陵县委(特别区委)书记。宛希先在前委、特委分管组织工作,在茶陵主持县委(特别区委)的全面工作,发现大多数的农村党员在入党前,普遍未能受到党的基本知识和组织原则的教育,对于党的组织原则懂得很少,甚至缺乏最起码的了解,他认为在党员之中必须补上党的组织原则教育这一课。因而在边界特委举办党员训练班期间,宛希先围绕党的组织原则教育这个主题讲了3课,得到毛泽东、陈毅等人的赞扬,使他萌生写一篇文章的念头。激励宛希先将写作念头付诸实施的是毛泽东对他的鼓励。在边界第一期党员训练班开班前,毛泽东看到宛希先的讲课题目为“简论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说道:“希先,哪天你讲这一课的时候,我一定来听。”毛泽东还对他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进一步丰富了课题内容。后来毛泽东在八角楼与宛希先谈心时,期待宛希先写一些理论文章,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的文章。
1929年10月中旬以后,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进入了艰难时期,中共茶陵县委考虑到不便于公开集中开展党员培训教育,决定编写一本小册子发给党员,让他们以自学为主。此时也没有战事,宛希先便来到茶陵山区江口乡这个县委临时驻地,全身心投入《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的写作。经过近3天的努力,《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终于于10月27日完稿。随即用钢板刻写,油印装订成册,发至乡党支部成员一级。
《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是一篇中国共产党早期关于组织建设的重要著作,全文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民主集中制”“铁的纪律”“党是一切非党组织的指导机关”五部分内容,反映了当时党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的艰苦性,对于我们了解那段历史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
遗憾的是,宛希先在编写完《共产党组织根本原则》后不久就遇害了。他虽然没能看到中国革命的胜利,但他编写的这本红色小册子,对于促进当时茶陵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和党组织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株洲日报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