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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故意损坏道路交通设施被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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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视频拍下刘某损坏交通道路设施现场。

红网时刻10月29日讯(通讯员 许琳)“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所以做了糊涂事,我甘愿接受民警对我的处罚。”10月29日上午,刘某因为损坏公交快速廊道护栏被派出所移交到天元交警大队后,民警对其故意损坏交通道路设施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根据视频监控显示,10月23日凌晨1点20分,一名头戴安全帽、穿着雨衣的行人在天元区泰山路中石化泰山加油站路段,将两节快速公交廊道护栏拆下后抬到了路边的花坛,发现护栏“丢失”后,民警根据当时的监控一路追踪,最后找到了作案者刘某,并将其抓获。

原来,刘某于数日前驾驶小车沿泰山路由西往东行驶经过泰山路中石化加油站时准备掉头给车辆加油,以前可以随便掉头的路段因为设置了护栏,只能行驶到泰山路黄河路路口才可掉头,刘某觉得很不方便,他自认为这给附近的居民也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于是在23日凌晨驾驶电动车从家里出发再次来到泰山路做出自认为“便民”的荒唐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规定,刘某因为故意损毁、移动交通设施,民警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许琳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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