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株洲市委批准,株洲市纪委监委对攸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可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可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私营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集体资产租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陈可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宗旨意识,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私欲膨胀,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株洲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可勇开除党籍处分;由株洲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株洲
编辑: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