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市司法局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和理事人员。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力当选为该协会首任会长。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由法院指定成立,并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破产管理人在破产企业接管、财产核实和处置、重整方案的制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将为破产管理人搭建起业务交流平台,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引领全市破产管理人依法通过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等市场化手段,加快推进破产企业债权债务、财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的处理,支持、配合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有助于提升全市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及专业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破除无效供给,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市,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践行高质量发展。
来源:株洲日报
编辑:聂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