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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株洲市医保局推出“新十条”便民利企

近日,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推出疫情防控期间“新十条”,从延长缴费期、容缺办理、突出保障点等方面利企便民。

株洲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有1万多名劳务派遣人员,每个月公司定时给这些人员缴纳医保。为减轻企业负担,“新十条”允许参保单位在2020年7月1日前,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这一举措能为我市企业盘活5亿元以上的资金。

株洲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新星:我们一个月交医保要300多万,5个月就是1500万,现在缓缴了可以盘活企业资金,企业能用这些钱来发展生产。而且虽然缓缴,但是这个员工医保待遇仍享受,有保障。

过去,城乡居民医保新参保,需在前一年缴费,第二年享受待遇。为应对疫情,“新十条”规定,参保人员在今年3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可从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目前我市已有100多人通过补缴医保享受报销。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科负责人 罗岸勋:如果现在有人住院了,之前没有医保,打电话给我们,通过远程办理相关手续,参保缴费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以往,企业人员异动,企业需到市民中心填写异动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防疫期间,企业办理异动业务,可在网上填表,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资料。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职工医保科科长 王皎琦:如果有人辞职了,企业不办理异动,就要继续缴费。新进了人,没有办,新进的人就不能享受医保。

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聚集。我市参保人员购买抗排异治疗特殊门诊药物,可凭处方一次性购买可2到3个月的药品;特殊病种门诊、大病特药在今年3月31号到期的,可享受待遇延长到2021年3月31号;尿毒症透析治疗特殊门诊待遇到期或需新申请的,直接由定点医院登记、换发《特殊病种门诊病历本》。此外,市民还可通过“株洲医保”微信服务号,办理个人医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等业务。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程淼清:推出了容缺办理所有的业务,不需要严格执行原来的相关政策,在疫情期间,包括一些在外地特殊情况下治疗的需要报销的费用,通过他们邮寄资料过来以后

,只要发票、账号、医疗总费用清单,这三项不缺的情况,实行容缺性的办理。

株洲市广播电视台记者付萱、何璐报道,编辑李晶晶整理。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任欣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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