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6日讯(记者 田育才)今天上午,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张家界出台的全国首部全域旅游地方性法规——《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已经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务会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是对旅游促进立法的重要探索和实践,是张家界旅游发展的纲领性的法规,是全国第一部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共7章53条,分为总则、规划引导与产业融合、景区建设和管理、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与服务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既是对国家、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政策意见的落地,也彰显了张家界旅游特色,在景区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景区旅游公共服务、乡村旅游、文明旅游等方面进行创新、规范,为张家界早日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坚强法律保障和方向指引。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余怀民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该市地方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在今后立法工作中,将进一步根据全域旅游发展的需要,按照“小口径、大纵深”的要求,针对旅游发展的需要,在立法权限范围内深入探索,努力创新,及时制定单行性法规,为依法治旅、依法兴旅作出更大贡献。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名凤,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阳斌等参加新闻发布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田育才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