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市内工作的周先生拨打晚报热线 28829110 反映:平时吃饭,我喜欢点外卖,但没想到,17日我点了一份外卖,竟会遭受到辱骂和人身威胁。
记者 赵露 核实
送餐不及时顾客给差评
3月17日11点25分左右,周先生通过“饿了么”在芦淞区邹记厨房点了一份炒土豆丝。“饿了么”平台上显示,43分钟左右可以送餐上门。
12点38分,距离点餐已过去1个小时,周先生发现订单还没有送到,就打电话询问商家。“商家要我问骑手,我就打电话问了骑手,他的回答含糊不清。”周先生说。
下午1点左右,周先生发现外卖还没有到,就再次给商家拨打了电话,没想到商家直接挂了电话。于是,周先生在“饿了么”上给该商家打了一星差评,并留言对商家服务态度和送餐时间提出质疑。
随后,周先生就取消了订单。
收到10多条辱骂威胁短信
没多久,一个156开头的陌生手机给周先生打了个电话。“他在电话里说‘你给差评,知不知道后果很严重’,我就又向‘饿了么’客服投诉了商家。”周先生说。
向“饿了么”客服投诉该商家后,该陌生手机开始频繁拨打周先生的电话。周先生说,“我没有接,他就发了很多条短信威胁、辱骂我。”
在周先生出示的手机上,记者看到,在昨日下午2点多和4点多,他收到的威胁辱骂信息多达10余条,语言不堪入目。
“饿了么”介入调查
昨日,记者多次拨打辱骂周先生的156手机号码,发现该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随后,记者就此事致电“饿了么”平台上“邹记厨房”的联系号码。一名女子接了电话表示,156手机号码辱骂周先生的人,店方并不认识,辱骂威胁行为也不是该餐馆所为。
目前,“饿了么”平台还在调查中。
【看新闻学法律】消费者可向公安报案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商家面对消费者的差评,如果不是客观对待,积极改进,而是采取不停地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干扰消费者正常生活等极端方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五)项规定的“采用多次发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的情形,可能会被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的秩序,涉嫌触犯《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保留证据,向公安部门报案。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赵露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