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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多名村干部“雁过拔毛”被处分

红网时刻株洲12月9日讯(通讯员 攸纪宣)近日,攸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多名村干部因“雁过拔毛”受到处分。

2017年1月4日,时任酒埠江镇联塘村支书贺爱国、村主任文志刚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违规将该村20万元公款外借给驻村企业。日前,贺爱国、文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08年至2010年,彭启桂任石羊塘镇达水桥村支书期间,挪用村集体资金31208元用于其私人鱼塘养殖。2010年,皮三乃任达水桥村秘书期间,帮助彭启桂挪用村集体资金5000元。2011年,郭爱仔接任达水桥村支书后,未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彭启桂挪用村集体资金一事隐瞒不报。直至2017年1月彭启桂才将挪用资金全部偿还。日前,彭启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爱仔、皮三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至2017年,易兰岚任丫江桥镇华裕村党支部委员兼秘书,负责村农合社保工作期间,利用代收村民养老保险金便利,挪用村民养老保险金1200元;2014年至2018年,易兰岚负责村民政工作期间,利用代保管村民刘顺辉五保补助存折便利,挪用补助资金21390元。日前,易兰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通讯员 攸纪轩)

来源:红网

作者:攸纪宣

编辑:苏莉雅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8/12/09/4038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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